
交 易 中 心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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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商品交易中心是国家经贸委批准组建的为企业提供商品交
易中介服务的经济组织。它以会员制为纽带,以无形市场与有形市场相结合为基本框架,以网络交易和看样定货为商品交易方式。安徽省商品交易中心通过改造传统的商品交换方式,提高商品交换层次,规范商品交易行为,实现超大型的网络经营,
达到活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疏通和拓展流通渠道、增强企业活力的目的。
安徽省商品交易中心主要从事以下业务: 1.通过计算机网络为企业提供各类生产资料、生活资料供求息。 2.通过计算机网络为交易双方提供进行网上谈判、签约服务。 3.通过交易中心系统为交易各方提供交易、交割服务。 4.通过国有商业银行为交易各方提供资金统一结算服务。 5.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各项经济预测、统计分析。 6.为企业提供产品信息广告及Internet主页制作与发布服务。 7.为会员企业提供商品展示的场所。 8.为企业办理入会入网的各项手续及咨询服务。 安徽省商品交易中心是在世纪之交创办的新的商品流通体系,是一种全新的商品交易模式,它为企业创造低成本、无风险的交易机会。安徽省商品交易中心是为企业架起的一座通向海内外市场的金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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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买卖双方使用安徽省商品交易中心的电子商务系统洽谈,确定合同草案后到交易中心在买卖双方当地的各分支机构办理合同生效手续。 |
|---|---|
| 2. 买方按合同要求向银行支付定金。 | |
| 3. 银行通知交易中心定金到位。 | |
| 4. 交易中心通知卖方发货。 | |
| 5. 卖方向买方发货。 | |
| 6. 卖方向交易中心提交单据。 | |
| 7. 单据在交易中心内传递。 | |
| 8. 交易中心通知买方向银行付清余款。 | |
| 9. 买方向银行支付余款。 | |
| 10.银行通知交易中心余款到位。 | |
| 11.交易中心向买方移交单据。 | |
| 12.买方收货,向交易中心提交《验收报告单》。 | |
| 13.交易中心通知银行向卖方划付货款。 | |
| 14.银行向卖方划付货款。 |
交 易 结 算 |
交易中心见单付款、验货结算的交易模式是采用全国集中结算、统一管理的全 新结算办法,依靠一整套先进可靠的结算体系对交易资金进行严格的监控和管理。 交易中心委托国有商业银行完成交易双方在商品交易过程中的货款清算业务。 交易中心通过严格的结算管理手段和完善的服务措施,运用清算银行遍布城乡 网点的电子联行清算系统,为买卖双方提供及时顺利、安全准确、优质便捷的商品 交易结算服务,使企业足不出户就能完成资金汇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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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买方通过其开户行将定金汇付给清算银行,清算银行将定金到帐信息通知交易中心结算中心,卖方接受交易中心通知发货。 |
| ② 买方通过其开户行将余款汇付给清算银行,清算银行将余款到帐信息通知交易中心结算中心。 | |
| ③ 买方接到货物,验收合格后通知交易中心。 | |
| ④ 结算中心按照规定通知清算银行 | |